首先,在
拆迁程序启动之际,被拆迁者务必着重关注并收集相关的法律文件,这些文件主要来源于政府机构及拆迁方。
具体而言,这些文件涵盖了:
拆迁通告、建设地块的建设项目批复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负责此次拆迁事务的相关单位名称等。
此外,还需要关注并收集由政府部门颁布的额外两份保密文件(即拆迁计划文件和具体的拆迁方案文件)以及银行提供的
拆迁补偿安置款证明等资料。
需要注意的是,这两种内部文档只有经过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或是提
起诉讼后才有可能获知。
同时,也应密切留意拆迁期间所发布的通知书、公开信乃至安置补偿
实施细则或办法等各类通知性文件。
其次,当涉及到
赔偿谈判问题时,有必要进行全程录音以备将来之用作为法律
证据。
第三,对于房屋估值方面的问题,如果评估结果与事实情况相差甚远,应当立刻要求重审。
最后,对于即将面临
强制拆迁的房屋,被拆迁者务必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例如拍摄全景照片和录制视频以记录房屋当前的真实状况。《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