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按揭中的房产在婚姻关系破裂之际如何分割这一问题,通常有以下具体步骤:
首先,如果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签署了房屋销售
买卖合同且以其私人资金支付了首次购买的费用,同时他/她又向银行申请了金融贷款。
然后,后续还款的过程中,他们使用了夫妻的
共同财产来
偿还贷款。
最后,当这类物业被登记在支付首付款的一方名下之后,当发生
离婚事件时,我们需要若出现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相关法律机构将按照规定,判决此
房屋所有权归属于最初申请登记的那位
当事人。
而无法偿还的那部分贷款,也会视为这位当事人的
个人债务来承担。
另外,如果是双方在婚后的这段时间里共同偿还的贷款金额及相对应增值部分的资产,那么,在整个
诉讼过程中,我们应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所表达出来的原则,让
房屋登记的一方给予对方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