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你觉得判决结果不公平的话,可以这样做:
拿着上诉状去法院的上级去告他们。
上诉状里面要写清楚你们的名字,是公司还是个人,老板叫啥名字或者有没有帮派这些信息都得写上;
也得告诉人家,之前你是在哪个法院
打官司,哪件事发生的,
起诉的原因等等。
按照规矩来说,如果你收到地方法院的
一审判决书后,觉得不公平的话,可以在拿到
判决书的15天之内,赶紧把上诉状送到省里或市里的高级人
民法院去。
如果是
裁定书的话,那就得在收到裁定书后的头10天内,抓紧时间去告他们。
记得啊,上诉就是这么个程序哦!《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
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诉应当
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
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
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