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步签订了
买卖合同时,您依然有权利选择撤销该份合同,具体而言,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首先,您可与买卖双方进行友好协商,达成
解除合同的一致意向。
这意味着当您与对方共同签署了买卖合同后,在您们尚未开始执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前,您们是有权通过深入探讨来取消这份合同的。
其次,您可以根据法定
法规的要求来解除合同。
这里提到的法定解除合同,主要代表着在买卖
合同生效并正式建立之后,在合同尚未得到完全履行或根本没有履行的情况下,当法定的解除条件成熟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时,若享有解除权的一方有意愿解除这份合同,他们便可以行使这个权利。
此外,如果合同中存在明确规定的解除条件,并且条件已满足,您也同样可以申请并解除这份合同。
这种情况下,倘若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已经开始履行但并未完成全部或部分责任义务,在约定的解除条件具备时,您只需要通知对方,那么合同中的关系将从此刻起被追溯并消灭。《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