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
庭审程序时,
诉讼相关的各项费用以及律师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其具体算法应依据现行的法律
法规进行精确计算。
其中,
诉讼费用需严格遵守《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的相关规范进行缴纳;
而针对律师服务方面的费用,则可以参照《
律师收费标准》进行报价,并且需要与持有相应牌照的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共识后,再签署相应的协议文件。
相较于法律层面的硬性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对于
案件受理费的具体缴纳标准有明确说明,即根据不同的
案件类型及其涉及到的
诉讼请求金额或价值,按照如下的标准分别进行缴纳:
对于涉及
财产权益的案件,需按照以下步骤累积计算。
首先,如果诉讼请求的总金额在1万元以内的,则每起案件的受理费用为50元人民币;
其次,只要诉讼请求的总金额超出1万元但未达到10万元的范围内,就需要按照2.5%的比例缴纳;
再次,当诉讼请求的总金额介于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时,则按照2%的比例缴纳;
若诉讼请求的金额大于20万元但低于50万元,那么按照1.5%的比例缴纳;
倘若诉讼请求的总金额已经超过50万元,但是未超过100万元的话,那么按照1%的比例缴纳;
最后,在诉讼请求的总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乃至超过200万元时,需要按照0.9%的比例缴纳。《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
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
姓名权、名称权、
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
损害赔偿,
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
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
商标、
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
当事人提出案件
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