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关注的车辆
过户事宜,我在此为您提供详细的指引。
请注意,车辆过户是在车辆原先登记车牌的城市所辖的车管所现场办理。
以下为具体的操作步骤:
1.首先,您需要来到过户大厅,此时,我们的专业服务人员会提供给您一份《XX市旧
机动车买卖合同》的空白表格供您仔细填写。
填好
个人信息以及车辆信息后,请您带上以上全部的文件资料前往指定窗口办理“转移受理”手续。
2.其次,请您将车辆直接开至过户验车处接受检验,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会对您的车辆进行细致的分解检测、拓号、拆卸车牌和拍照留档的程序。
在此过程中,还需支付35元的拓号费用以获取车辆照片,并将其粘贴于检查记录表之上。
在完成上述步骤后,您便可将车辆临时停放在停车场内,返回过户大厅继续办理后续事宜。
3.接着,您需要在取号机取得排队号码后,携带好相关材料有序地排队缴纳
过户费用。
4.“转移受理”阶段需要您提交以下的材料:
机动车注册、转移、
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始登记证,原始行驶证,原始车主
身份证,原始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5.在完成过户手续后,您只需将相关的档案资料带回要转入的车管所本地妥善保管,同时按照规定办理车辆的上牌手续即可顺利完成整个车辆
过户流程。
在这里再次提醒各位尊敬的客户朋友,为了确保您的过户速度和质量,请务必准备齐全所需的各项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
《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
复印件;
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复印件(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为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原始行驶证原件;
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十四条
已注册登记机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且原机动车所有人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同一车辆管理所
管辖区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过户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来历凭证;
(四)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应当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五)《机动车行驶证》;
(六)申请办理过户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
(七)按规定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还应当交回机动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