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家庭暴力行为是否应该受到法定惩罚且需承担
刑事责任,还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若家庭暴力尚未达到
犯罪程度,则应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施暴人进行相应的
治安管理处罚。
然而,倘若家庭暴力事件情节恶劣,导致
受害人遭受严重
人身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实际上已经构成了故意
伤害罪,其施暴者需要承担起更加严厉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明确指出,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
若
情节严重,使得受侵害之人伤势严重或终身残疾,便可被处以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是致使
被害人丧失生命,或是采用极端残忍手段造成他人重伤并导致长期残疾,则可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乃至
死刑等更为严苛的
刑罚。
在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还有其他相关规定,也将在适当时机予以引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家暴造成他人
轻伤或者轻伤以上程度的会坐牢。根据法律规定,因家暴殴打他人致轻微伤的,一般是给予
治安拘留,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达到轻伤程度,就会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