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关于全权处理不牵涉任何
财产权益关系的
民事纠纷和行政投诉解决方案的咨询与协助业务:
每案件收取费用的范围在人民币1500元到8000元之间。
(b)对于涉及复杂财产权益关系的
民事诉讼及
行政诉讼,事务所将依据
诉讼标的价值总额,按照如下标准逐步累加收费:
在
诉讼标的额低于或等于人民币10万元(包括10万元在内)的情况下:
我们将收取费用的比例为4.8%-6.4%,最低收费金额为人民币1500元;
在诉讼标的额高于人民币10万元但低于或等于人民币50万元(包括50万元在内)的情况下:
我们将收取费用的比例为4%-4.8%;
当诉讼标的额高于人民币50万元但低于或等于人民币100万元(包括100万元在内)的情况下:
我们将收取费用的比例为3.2%-4%;
在诉讼标的额高于人民币100万元但低于或等于人民币500万元(包括500万元在内)的情况下:
我们将收取费用的比例为2.4%-3.2%;
在诉讼标的额高于人民币500万元但低于或等于人民币1000万元(包括1000万元在内)的情况下:
我们将收取费用的比例为1.6%-2.4%;
当诉讼标的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时:
我们将收取费用的比例为0.8%-1.6%。
此外,负责
二审辩护,异地作业产生的出差费用,
诉讼费用,
仲裁费用以及
司法鉴定费用等方面,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中对
律师服务收取费用的相关规定来进行操作。《中华人民共和国
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
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