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编写工作中,有几个要点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合同的主要内容必须明确涉及以下几点:
拆迁补偿方式以及
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其次,需注明安置用房的具体面积大小、标准以及地理位置;
再次,
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与截止日期也必须在协议中清晰呈现;
此外,关于搬迁时间、条件以及过渡期方面的相关信息也不能省略;
最后,对于搬迁补助费和临时
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的发放标准及支付方式,同样应做详细说明;
除此之外,我们还必须对可能出现的违反协议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设立相应的争议解决机制;
最后,有特殊要求的还可以自行添加适当的
补充条款。
在撰写
征地协议时,我们更应该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这项工作,细心查看以下几点问题:
第一,协议的签订方主体是否合法合适?第二,在补偿方式、金额以及支付期限等关键条款上,我们是否已经做出了合理且公正的决策?第三,我们是否已经查验过所征收的
土地使用权,确保其属于被征收人所有。《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
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
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