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未成年人犯罪后是否必须入狱,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对于年满十六周岁的
未成年人罪犯来说,在特定条件下需要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若是其
犯罪情节较为严重者,确实存在入狱服刑之可能性;
其次,尽管已满十四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六周岁的人群,若触碰了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各类严重罪行时,法律也要求他们承担应有的刑事责任;
最后,十二周岁至十四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罪犯,若在
犯罪过程中涉嫌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且致使他
人死亡或者采用极端残忍方式伤害他人并形成严重残疾的话,只要情节足够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严格核准追诉,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以上信息供您参考。《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