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科正是检察院的主要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处理
公诉与不
起诉的案件审理工作。
同时,他们还会出庭支持公诉,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必要的监督,对存在问题的
刑事判决、裁定提出
抗诉等工作。
缓刑,也就是暂缓
量刑,即在定罪之后,先不对其执行定罪之举而带来的
刑罚,而是由专门的考察机构在一定时间内对罪犯进行观察考核,然后再根据罪犯的表现,决定是否适用相应的刑罚。
值得一提的是,检察院有权提出量刑建议,其中当然包括建议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