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婚前男女双方式
同居,同时使用的财产购置了一处房产,并将此房产用作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和居所,那么这通常被认为是属于男女双方的
共同共有的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男女双方都是在婚前购买的房产,然而因为各种原因,比如必须完成所有
购房手续,或者由于
房产证需要在婚后才能获得,故大部分情况下,房屋的
产权证书上都会记录了双方的姓名及表明"共同共有"的文字信息。
此外,当房产证清楚地指出该房屋为夫妻共同所有时,法院通常都能够作出明确的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一方在婚前已支付完全部房价款,只要能提供足够的
证据证明其行为表述为明确的
赠予双方,法院也会判定该房地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