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虐待被
监护、受托照顾者罪主要是针对那些身负对
未成年人、长者、病患者以及残障人士等提供监护及看顾职责的个体,他们若存在任意虐待所负责照管之人且情节极其严重之行径,将面临严厉惩处。
2、在法律层面上,若符合特定条件的个人或相关机构(单位)有虐待被监护、受托照顾之人的作法,且情节恶劣,则应当受到相应的
刑事惩罚。
情节较轻者,刑期为三年以下,
情节严重者,服刑期限可达三至十年不等。
此外,相关单位亦会被判
处罚金,并且对其实施虐待行为的各级主管人员和
直接责任人也将遭受同等程度的审判与处罚。
同样需引起重视的是,以上行为若同时涉及到其他种类的
犯罪,则将会按照更严厉的那项法律条款进行定罪
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