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情况下,并未能成功实施
盗窃行为并不等于构成
犯罪未遂。
通常情况下,未取得任何物品的盗窃行为并不会被认定为
犯罪,因此也不涉及到“未遂”这一概念。
然而,如果盗窃行为是在进入他人住所、携带危险武器或进行
扒窃等特殊情境中发生的,那么就会被认定为盗窃罪,尽管未将物品成功
窃取,也可以视为犯罪未遂。
此外,还有一些特定情况,即使未能成功窃取物品,仍可判定构成盗窃罪但属于未遂状态:
如以巨额财富作为具体目标的盗窃行动;
以贵重文物为盗窃对象的行为以及其他严重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犯罪未遂”主要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
犯罪行为,却因自身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实现既定目标的犯罪过程中的停顿状态。《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所谓多次盗窃,根据《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指两年内其中任何一次都不单独构成犯罪但累计超过三次的盗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