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企业并无权利对于员工实施罚款或者随意扣押
工资,原因在于此类行为涉及到对公民
财产权益的侵犯,理应视为
行政处罚措施;
然而,只有被赋予特定权力的行政机构方可行使
行政处罚权力,现行有效的法律体系并未赋予企业对于工人单独进行罚款的权限。
仅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企业得以代扣
劳动者工资:
首先,若企业为员工代扣和缴纳
个人所得税;
其次,若是企业代扣和缴纳应由劳动者自行承担的各类
社会保险费用;
再次,如果法院对此做出判决或判定且要求代扣
抚养费及
赡养费;
最后,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从劳动者工资中予以扣除的其他费用。
现列举以下六种非法
克扣员工工资的行为:
1、员工仅因开会迟到便被扣除部分工资,此时企业可依违纪行为对员工进行
处罚,但考勤扣款应符合公序良俗;
如若扣除金额已超出员工当日薪酬水平,则无疑会构成
违法行为。
2、员工请
事假将导致
三倍工资的减少,而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并避免员工请假,有些公司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员工请假期间必须接受全额或者超额扣除正常工资,此类规定同样违反了法律规范。
3、员工
辞职后企业扣除其工资,以此方式防止员工流动或者阻止他们选择离职,此举涉嫌
违法。
4、因工作绩效未达到标准或出现亏损而扣除
员工工资,员工工作表现未能满足企业期望或者企业经济状况恶化时试图任意扣减员工工资乃违法行为。
此外,部分员工往往因工作效能不达预期而频繁被扣发薪酬,但此类行为皆为法律明文禁止。
5、妇女在孕期需要定期接受产前检查,然而许多女工却将此类行为视作请假,从而受到工资减扣的影响,实际上这类做法已然
触犯法律规定。
依照国家
劳动法律,孕妇应正常出勤参与产前检查,工资减扣则属违法行为。
6、因员工个人失误导致企业遭受重大
经济损失从而被扣除部分工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有权根据实际损失情况予以适当工资扣除,但所扣除工资总额不应超过当月应领薪资的20%,超过20%的扣款将被认定为违法行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