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们需要明确指出,无论双方之间的分离状态持续了多少时日,婚姻关系都无法自动解除或失效。
如若要达成这一目的,只能通过正式的法律程序——
离婚手续,才能彻底解除婚姻关系。
至于
诉讼离婚,则需证明配偶间的感情存在不可弥补的裂痕。
再次重申,在正式提
起诉讼
离婚之前,需详细审查双方的
分居情况并对其原因和时间进行详尽了解。
也就是说,
当事人必须能够提供确凿
证据证明他们的分居并非出于其他非感情因素导致,而且该分居期至少应达到两年之久。
这两项严格的要求,是分居和
离婚之间必要且必不可少的联系所在。《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2)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