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债权转让的有效性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债权转让必须以合法且有效的债权
转让合同作为基础;
其次,被转让的债权应当具有可让渡性;
第三,债权转让的双方
当事人(即
债权人与
受让人)需要就该事宜达成合意;
最后,债权转让行为必须通知到
债务人,否则不发生
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
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