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间
分居时长对
离婚的影响,尽管分居的时间长短并未直接被视为离婚的必要因素,但需明确指出,仅有通过
协议离婚或
诉讼离婚这两种合法途径才能够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首先,若夫妻双方能够就离婚事宜、子女的
抚养责任、财产的合理分配等重要事项取得共识,那么便可随时携带
身份证明、户籍凭证、
结婚证书以及明晰具体的
离婚协议前往其中一方长期居住于户藉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部门办理
离婚手续。
其次,倘若双方未能在上述关键议题上达成一致,欲离婚的一方可向被告方的所在地区级法院提交
诉讼请求,请求裁决离婚;
若是经由法院审理后发现夫妻感情早已破裂无存,将会依法作出
离婚诉讼裁决。
需要注意的是,虽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分居状态持续过两年可作为判断
夫妻感情破裂程度的一种常见情况,但它并非必要条件,因此并非所有
分居两年以上的家庭均符合法定离婚资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