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劳动者陷入
拘留之困境,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得解除与该劳动者签订的
劳动合同。
只有当劳动者因
违法行为而依法被判定有罪并承担相应的
刑责时,用人单位才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即便劳动者面临
刑事拘留的命运,如果未最终被判定需承担
刑事责任,那么用人单位同样无权以这一点为由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
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