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一子一女的
离婚案件中,关于
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将依据孩子的年齡及双方所展示出的具体状况,严格遵循“最有利于保护未成成年子女权益”的原則。
其中,对于尚未满两周岁的子女而言,准许并强调由母亲亲自
抚养是优先考虑的原则;
而当子女已经达到两周岁以上时,如果父母双方就抚养事宜未能自行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将结合实际情况,慎重地做出最符合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的判断。
至於那些年满八周岁的子女,他们的真实意愿将得到充分尊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