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相关
法规之规定,员工在借调期间遭受
工伤事故造成
人身损害的,其
工伤理赔责任应由原就职单位承担。
然而,鉴于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能存在合作事宜时的财务、人力等方面的约定,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双方可以进行补偿义务方面的具体商定和履行。《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
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
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
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
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
工伤保险待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