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
缓刑之人须严格遵循下述条文:
首先,务必遵守我国各项法律
法规,并接受执法部门适度的监督与管理。
其次,依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定期汇报个人行为的方方面面。
再者,在遵守监管机构关于会见宾客的相关规范上也不容有失。
最后,若需要离开发射人居住地之城市、县城甚至迁居别处,必须事先征得监管机构的必要批准。《
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
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