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合同解除之后,倘若其中一方
当事人存在着
违约行为,则守约的另一方当事人完全有权索取相应的
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关于
违约解除合同处理方式的明确规定,当事人享有当然的权利请求违约方承担其应负的
违约赔偿责任。
因此,在完成合同解除手续之后,守约方仍可追究违约方的支付违约金责任。
此外,值得特别强调的是,违约金条款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其
法律效力相对独立,并不因合同本身的终止或解除而必然失效。《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
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
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
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
担保人对
债务人应当承担的
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
担保责任,但是
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