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期满一年者若遭辞退,公司应予以其一个
月工资之宵偿。
2.关于经济补偿,需按照劳动被雇佣人在该企业服务期限之长短进行计算。
每增加一年,经济补偿即相应提升一个月工资的金额。
对于在六个月以上不足一年的期间内,将视为服务一整年;
而若低于六个月,则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所谓“月工资”,系指
劳动合同退出或终止之前十二个月之内的平均薪资。
如果被雇佣人的月工资超过了雇主所在地直属省级行政机构、市区级政府所公布的本地域上年度普工月平均
工资的三倍,那么向他支付经济补偿的额度需以普通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为准,并且经济补偿的总期限最高不得超过十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