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工厂的工人来说,他们有权拒绝
加班而无需被认定为
旷工。
所谓旷工,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未经过批准而发生的缺勤行为;
然而,若由雇主主动要求职者进行加班,则需先与其达成
协商一致意见,并且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薪酬给
劳动者。《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
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
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