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乃是基于法律规定而存在之一种社会关系,其性质无需开具任何证明文件。
此因抚养关系系源于父母与其未成年子女间特殊且法定义务,由此导致父母需向
被监护人积极承担相应抚养责任方得以形成。
仅有父母切实履行抚养义务,方可视为抚养关系已经正式建立;
在此过程中,实无必要进行任何形式的证明或认证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