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完全依据检察机关所提出之
刑事量刑建议而做出裁决,然而却须对其进行适当考量与采纳。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检察机关并无亲自决定
量刑的职权,量刑权依法归属于各级人
民法院统辖。
尽管如此,检察机关仍然有权向合议庭提供关于量刑方面的专业意见与合理建议。
同时,为了尽可能
保证公诉方权益得到保障,法院应尊重和认真对待检察院所提出的量刑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
犯罪嫌疑人的
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
起诉决定,按照审判
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
提起公诉,并将
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
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
主刑、
附加刑、是否适用
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
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