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要求:
一、基础收费标准:
针对各类案件,以每宗案件为单位,其基础收费金额分别如下:
民事案件收取1500元人民币,
行政案件收取2000元人民币,
刑事案件收取3000元人民币,以及仲裁案件收取3000元人民币。
二、灵活调整机制:
对于各类案件而言,根据实际情况,可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收取费用。
首先我们来看较为简单的
诉讼案件,此类案件可以在基础费用标准的50%范围内自行决定具体的收费标准;
其次是那些重要性较高的诉讼和仲裁案件,它们可以在基础收费标准的三倍之内确定;
再则是那些疑难复杂程度较高的案件,这类案件的收费标准可以在基础收费标准的五倍以内自主设定;
最后,当案件涉及到涉外因素(比如争议对象或
合同签订地在国外,或者
合同履行地在国外且需要采用外国法来处理)时,其最终的收费标准也应当在基础收费标准的五倍以内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各项收费因素可以合并执行,但是实际收费标准不得超出基础收费标准十倍的上限。
此外,对于经济案件
代理的收费标准,除了遵循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基本标准之外,还需依照争议财产标的数额按照递增式的方式计算额外
代理费用。
具体来说,争议标的额在1万元及其以下部分,收取1万元至10万元段位的4%代理费;
如果标的额处于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则收取该段位的3%代理费;
若标的额落在50万元至100万元的区间中,则收取该段位的2.5%代理费;
当标的额超过100万元并未达到500万元时,收取该段位的2%代理费;
然而,若是涉及金额达到了500万元及以上的案件,那么就只收取该段位的1.5%代理费;
如果触发了1000万元的限制额度,则按照收费比例免收代理费。
三、关于判定
案件类型:
关于如何区分案件的类型,将由各个省市或直辖市地区的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明确标准。
在此过程中,相关费用的价格将依据复杂程度的不同进行适当调整,以便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九条
律师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