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以下各项内容与环节:
室外拓展、接受全面系统的集体教诲及深入交谈,同时还将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以及竞技运动会等各类活动。
”《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四十四条
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
被拘留人提供饮食,并尊重其民族饮食习惯。
第四十五条拘留所应当
保证被拘留人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
第五十一条被拘留人需要打电话的,应当向民警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使用拘留所内固定电话进行通话,通话费用原则上自理。被拘留人打电话应当遵守拘留所的管理规定,一般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1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