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
分居多久,在中国大陆地区,都无法强制解除婚姻关系。
因为依据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实现
离婚的途径主要包括两种,即
协议离婚与
诉讼离婚。
在此过程中并无任何形式的强制性离婚存在。
具体而言:
首先,若男女双方能够就离婚事宜、未成年子女的
抚养权归属、以及家庭
共同财产的分配等方面达成共识,自当各自持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户籍资料、
结婚证书,并且携带着事先签订好的
离婚协议至另一方的长期居住籍贯所在的
婚姻登记机构进行
离婚手续的办理;
其次,如果涉案双方在前述诸多事项上未能取得一致性结论,那么面临离婚问题的一方可选择向对方居住地址的基层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如果该
民事主体间的夫妻情感状况因长期分居而恶化,并已达到两年,这便可被视为夫妻感情出现严重裂痕的表现,司法机构会依法认可并许可
离婚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