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合同并非必要采用“
一式两份”的形式方可生效。
实际上,于法律公允之下孳生出的合同,只要具备合法的有效性原则,便能够从正式成立的那一刻起开始生效,除非该合同受到现有法律法规或
当事人预先设定的特别限制。
然而,为了
保证合同的完整性以及后续的清楚审查,我们仍然建议合同双方尽可能遵循“一式两份”的原则进行签署。
说到合同的生效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关键因素:
首先,合同主体需要具备充分的
民事行为能力。
这就意味着,作为合同的参与者,无论是自然人还是
法人、非法人组织等机构,其从事经济活动及与此相关的
合同签订都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所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标准。
其次,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及其实施行为应该真实反映当事人的意愿和意图,不得存在任何欺骗、威胁或是乘人之危、逃避法律责任等行为。
最后,合同的内容和实施方式不能违反现行的法律法规,尤其是禁止性规定,同时也务必确保不会对社会
公共利益或他人权益造成侵害。
在特殊情况下,如法律已有明确规定,合同的制定还需要符合法定的形式。《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