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道路交通事故方面,
赔偿责任通常由肇事行为方以及相关的保险机构共同承担。
若出现以下特殊情形之一,使肇事
行为人和涉案车辆所有权人非为同一主体时,车主亦应须尽到
连带责任:
首先,若借用、租赁车辆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在这过程中业主对于事故的发生有所过失,那么他同样要负有法律责任。
其次,倘若车主雇佣他人
驾驶机动车出事故,则即使
肇事司机非车主本人,其仍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车主需负担连带责任。
最后,肇事司机在执行公司指派的工作任务时发生车祸,此时车主同样要担责。《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