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处于孕期坚持
离婚要求的女方来说,关于
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可由双方共同磋商决定;
如在协商中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依法向相应
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并将案件交由该司法机构审理。
审判过程中,司法机构会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遵循保护子女、女方以及非过错方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裁量,以确保公正合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