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不能鼓励给女方支付
抚养费这一行为;
抚养费并不是专门针对男性或者女性,而是基于公平原则适用于夫妻双方。
其次,在
夫妻离婚过后,其中一方必须承担起对未成年子女的
抚养责任,这意味着另一方须负担必要的生活费用以及孩子的教育经费,具体需负担的费用及年限,会由双方进行协商;
若未能达成共识,则由法院进行裁决。
再次,关于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经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应当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刻向任一方父母提出超越原本协议或判决所规定之金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切实需求、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而定。
如有固定收入者,抚养费通常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30%来计算;
同时负担两个以上
孩子抚养费的,其比例可以适度的提高,但一般不允许超过其每月总收入的50%。
至于没有稳定收入的父母,他们所需支付的抚养费数目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是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来确定。
如果存在特别情况,比如子女的特殊需求等,那么抚养费的比例也可以相应地提高或是降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