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众所周知,无论
分居时间多长,均不能被视为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即分居状况持续达两年之久,且经证实该种情况系由婚姻关系内部感情疏离所引发),此种做法仅能作为判断夫妻情感破裂程度的依据,而非
离婚手续得以自动完成的标志。
根据现行法律制度,仅存在
起诉离婚与
协议离婚这两种合法途径可供选择来解除婚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