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法律并未设定在持续性
分居几年之后便可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
离婚的途径只有两种,即
协议离婚以及
诉讼离婚。
实际上并不存在所谓的自动离婚情况。
至于长期分隔两地导致情感破裂的情况,即便满两年,也仅仅是作为法院判断夫妻感情程度已经达到无法维持婚姻状态的法定原因之一而已,而并非意味着会直接触发自动离婚的
法律效力。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因情感不合而导致分居满两年,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必须明确分居的根本原因在于感情出现裂痕;
第二点,需确保双方确实已居住于不同地方且彼此间不再履行夫妻间应尽的义务;
第三,分居时间持续满两年,而且这个时间段必须是连贯无间断的两年。《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