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通常意义上来看,父母因死亡获得的
赔偿中,包括了对于死者亲属的
精神抚慰金,而这部分精神抚慰金便是为了弥补死者亲属由于意外身故带来的精神创伤。
在司法实践层面上,享有此种赔偿请求权的应限于死者的直属亲戚。
针对那些非直属亲戚或与事件无关的利害人(例如
债权人)而言,他们并不具备该项赔偿的申请资格。
当非法侵犯他人生命权的案例发生时,如果受害者并未留下
直系亲属,那么
侵权方便无需支付相关的
死亡赔偿金。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无论是我国的法律
法规还是司法解释,均未对此类
赔偿金的具体分配做出明确规定,因此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着可能因此引发的利益纷争。
基于死亡赔偿金的精神抚慰特质,我们理应综合考虑每位直系亲属与其生前的血缘关系、共同生活的经历以及实际生活状态等因素,再去合理制定出此后
财产分配的计划。《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
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
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
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
近亲属向人民法院
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