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签署姓名而无其他具体约定的
欠条,其有效性须满足以下特定条件,否则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符合者:
第一,该
借款协议系由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并且表述方式体现了
当事人双方的真切意愿。
第二,参与签订贷款协议的各方具有足够的
民事行为能力和可靠决策判断能力。
第三,在此贷款协议中所涉及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
法规和
强制性规定,亦不能挑战
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的底线。《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
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