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明确指出,侵犯
专利权的
诉讼时效期限通常为三年。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
当事人享有向人
民法院提起
民事权利维护之诉的实效期限为三个自然年度,但如有其他特别
法规则按其规定执行。
该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应从权利人或应当知晓其权益已受损害及义务承担者之日开始计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