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撞骗罪乃指
行为人出于追求不法之利,以
虚假冒充国家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务,进行
欺诈行为,从而对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威和其常态化运营造成破坏的
犯罪。
这种罪行属于
行为犯范畴,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相关的
涉嫌犯罪行为,就理应启动
立案侦查和
起诉程序。
若行为人采取虚拟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
招摇撞骗,则可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之
处罚,情节较重者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期,而且如果行为人冒充的是人民警察的角色而进行招摇撞骗的话,将参照上述条款予以从重惩治。《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