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对企业的所需承担的税收进行缴纳。
当企业向外支付资金而这并不构成权益性投资行为,也或是由于其他单位占用本企业资金所产生的收入时,这些收入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以及
欠款利息等等,都将视为企业的有效收益并纳入到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范围之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