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非法经营罪共犯特别是
从犯的认定,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从犯是指在
共同犯罪中起到次要作用的被告者,他们通常被称为次要
实行犯。
这些被告人尽管实际实施了符合特定
犯罪构成客观要素要求的行为,然而在整个
犯罪活动的全过程中,相对于
主犯来说其发挥的作用相对有限,具体表现为:
他们自身并不主动提出
犯罪意图,在共同
犯罪行为执行过程中的参与积极性相对较低,行为力度也相对较弱,对于导致犯罪结果产生所起的作用相对微弱或者对犯罪结果完全没有影响等。
其次,从犯还包括在共同犯罪中起到协助作用的被告人。
依据职能分工的分类方法,这种类型的被告人实质上是辅助性的帮助犯。《
刑法》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