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方怀有身孕之际,男方无权提出
离婚申请,然而,假如人
民法院判定男方确实具备
起诉离婚之必要性,那么男方则有权依法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女方在妊娠期、分娩完成满一年或终止妊娠至少六个月内,男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
离婚权利;
但若女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存在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时,该条款不适用于上述条件,即不受约束。《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