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下,服装设计被赋予了相应的
著作权权益。
我们应当明确理解,这里所说的“服装设计”,具体是指依据色彩、图案等标志元素进行编织和塑造的艺术表现形式,这属于图形
类别的创意作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
著作权法》第三条中所述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形图以及示意图等特定类型的图像及模型作品具备相似的
构成要件,因此理应享受著作权的保护。《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
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