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根据所涉及的
交通事故类型来区分
机动车间的碰撞案和机动车对
非机动车或者行人造成的交通事故:
1.在类似于这样的情况下,若某一方被判定为全责,那么他们将承担百分之百的
赔偿责任;
2.如果是由
主要责任人引起的交通事故,他将承担世界总数的70%的赔偿责任;
3.在这类案件中,若双方都有过错并分别承担同等责任,那么双方将会各自承担世界总数的50%的赔偿责任;
4.再次,如果是由次要
责任人引发的交通事故,他需要承担世界总数的30%的赔偿责任;
5.最后,倘若其中无任何一方应负责,那么他们将不必承担世界总数的赔偿责任;
6.在此类事故中,如果没有任何一方应当为此负责,则应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相关条款,根据事态具体情况,确定各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7.在无法明确事故责任的事件中,
当事人双方各需承担世界总数的50%的赔偿责任。
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
首先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如有充分
证据表明,非
机动车驾驶员或者行人和者存在违反道路
交通安全法律和
法规的行为,而机动车驾驶员已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时:
1.如果是非机动车或者行人负事故全责,那么应该减轻机动车80%-90%的赔偿责任;
2.如果是非机动车或者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那么应该减轻机动车60%-70%的赔偿责任;
3.如果是非机动车或者行人负
事故同等责任,那么应该减轻机动车30%-40%的赔偿责任;
4.无论是谁负事故次要责任,也应该减轻机动车20%-30%的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