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饮酒后并实施伤害他人行为导致他人
轻伤的案例,具体会被定为何种
刑事犯罪,需要参照其所构成的具体
罪名来做进一步判断。
若实施伤害的主体是有针对性地向特定对象进行
暴力,那么这种情况下的轻伤行为便可以被视为故意
伤害罪的要素之一;
然而若是施暴方无特定的攻击对象,仅仅是基于极度不满或随意挑起纷争而向公众发出强烈的攻击,那这样的情况就很可能构成
寻衅滋事罪。
对于以上论述,应当注意区分二者之间在形式和实质上的差异。《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一)随意
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