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典的规定,不构成
刑事责任的话,将面临十日至十五日的
行政拘留,并配以相应的罚款金额,具体数额在五百元至一千元之间。
其次,若情节较轻,则会给予更为宽松的
处罚方式,即在五日至十日的
拘留期限内,罚款的金额从二百元起,最高不超过五百元;
最后,若情形较为恶劣且达到
刑事案件标准,那么将被定性为
非法拘禁罪,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甚至可能被
剥夺政治权利。
在实际的司法审判过程中,关于
非法拘禁犯罪是否需满足24小时这一时间标准,仍然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以及处理方法。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
民法院曾公布的相关案例指出,对于并非由
国家公职人员实施的非法拘
禁行为,并不受到24小时这个限制条件的影响。
然而,根据
刑法中的“出罪时举重以明轻,入罪时举轻以明重”解释原则,
国家公务人员应该成为法律的榜样,他们
滥用职权进行的非法拘禁行为,必须持续24小时才可判定为
犯罪行为。
同样地,非国家公职人员非法拘禁他人未满24小时的情况,理所当然不能被认定为犯罪。
因此,我们认为,非法拘禁罪毕竟在
法定刑罚方面属于较轻的
犯罪类型,其
社会危害性并不显著严重,所以入罪时间的设定标准不宜过于降低;
而24小时期限,较好地契合了广大公众在日常生活中的心理预期。《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
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