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非车辆所有权人亲自驾车,且不幸遭遇交通
意外事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须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为其提供相应的
赔偿支持。
然而,倘若车辆所有权者自身存在过错行为,例如严重酒驾或
无证驾驶等情况,则保险公司将拒绝支付理赔款项。
依据国务院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条例》中的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
当存在以下情况时,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
责任人追偿:
(一)驾驶员尚未获取驾驶资质或是处于醉酒状态下行驶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在
盗窃、被
抢劫期间被使用导致
交通事故的;
(三)
被保险人故意引发
道路交通事故的。
对于符合上述任一条件而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若对受害方的财产造成了损失,则保险公司将不对其进行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
受害人的
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