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是否有可能受到
网上追逃的案件,这得视情况而定。
所谓的“网上追逃”,通常是仅针对那些已经
批准逮捕但依然未被捉拿归案的罪犯进行的。
请注意,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才会启动网上追逃程序。
对“
帮信罪”一词,我们应当深入理解其含义。
此
罪名指的是,当明知他人正利用电子信息网络从事
犯罪活动时,仍旧向他们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并且这种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情况下,才会构成
刑事罪行。
依
刑法有关规定,情节较轻者将会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要接受
罚金处罚。
结合实际案例来看,帮信罪的构成可以从四个层面来展开分析。
首先,它的
犯罪行为主体不需要特殊身份和要求,只需是年满十六岁的自然人即可;
其次,
犯罪者在主观上必须持有明确的故意心态,比如他明白自己正在为他人进行的信息
网络犯罪提供协助;
再次,该罪行侵犯了国家对于正常电子信息网络环境的秩序治理;
最后,客观方面主要表现在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了网络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等多重技术支援,以及提供广告推广业务、支付结算接口等方面的帮助。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帮信罪的明确内涵就是:
知晓他人正在利用电子信息网络进行非法活动,却仍然为他们提供所需的网络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服务以及通信传输服务等多种技术支援,或是直接介入广告推广环节、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等。《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