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过电话进行购物过程中,若商品实物与所描述不符,您应当立刻同商家取得联系并对货物进行仔细核实。
倘若与商家协谈无果,无法解决当前困境,您可考虑实施以下几种手段以
追讨货款:
(1)寻求
消费者协会甚至是建立在合法基础上的其他调节组织的帮助;
(2)向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申诉;
(3)依据之前与经营者签订的
仲裁协议,向相应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以及(4)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